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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确保高考招录“阳光”运行

时间:2020-08-20浏览:556

为深入实施高考招录“阳光工程”,确保录取过程公平公正,8月18日下午,学校在龙湖东校区一号办公楼纪委会议室举行第三届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宣扬参加仪式并讲话,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朱春生,纪委办公室副主任李冬和黄铁流参加仪式。仪式由朱春生主持。

宣扬代表学校党委向受聘参与第三方监督的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表示欢迎,对他们即将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感谢,并为他们颁发聘书。宣扬指出,招生工作既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又事关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提升生源质量是保证和促进学校长远发展的根本所在。学校历来重视健全招生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工作,在高招录取中既全程开展校内监督,同时勇于开展社会监督,是进一步建立更加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高考招录机会公平、过程公开、结果公正,更好地规范和提升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聘任仪式结束后,社会监督员们深入我校高考录取工作现场,近距离观摩招生录取工作,详细听取了招生就业处处长顾思伟关于今年学校高考录取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录取工作流程、招生政策规定的介绍,并就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以及网上远程录取工作有关操作细节、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咨询,同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监督员们认为,学校录取工作组织严密、环环相扣,规范科学、有条不紊,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周密的前期准备和完善的工作机制给予充分肯定。

(撰稿:校纪委 肖韬;审核:校纪委 黄铁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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