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会财务、经审及职工互助保障工作获省教育工会表彰

时间:2012-05-03浏览:270

按照《安徽省教育工会财务工作竞赛检查评比办法》,我校工会认真执行财务制度,依法足额按时上缴工会经费,严格审计纪律,被评为2011年度“工会财务工作标兵单位”。同时,因在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中表现突出,校工会再次被评为2011年度“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先进代办点”。郑重、胡晶、孔海波分获“工会财务工作先进个人”、“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先进个人”、“经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校工会 吴洁文审核)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