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秘[2012]138号《关于公布2011年度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我校被确定为2011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优秀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民生工程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皖教助[2011]2号),2011年12月,省教育厅组织五个考核组对各高校2011年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考核。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在领导重视、加强研究、创新举措、完善管理等方面受到考核组好评。
(学生处 顾思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