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吴群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我校龙湖东校区艺术楼报告厅庄严举行。校科级以上干部、在职教职工党员、关工委和“五老”报告团成员以及部分教师学生代表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校党委书记姜利军主持。
报告会上,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永法介绍了吴群同志的生平。吴群,男,1963年3月出生,安徽无为人,1982年10月入伍, 1999年8月转业到蚌埠市检察院工作,2007年任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检察员。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于2011年7月13日凌晨病逝,年仅48岁。吴群同志生前先后荣获“全市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吴群同志的先进事迹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吴群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马丽从“坚守信念,事业至上”、“坚守正义,执法如山”、“坚守公平,倾心为民”、“坚守清贫,廉洁奉献”四个方面,用质朴的言语报告了吴群同志一生执法为民,情系百姓,廉洁奉公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
在十几年的工作中,吴群同志始终谨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执法公正,执法为民。以“多办案,办好案”为自己的工作原则,坚持做到检察官办案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法律的检验,努力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2006年以来,吴群同志共办理民行抗诉案件300余件,接待申诉案件申诉人600余起,其中150余件案件,经过耐心沟通、说理释法,有效平息了当事人心中积怨,申诉人主动息诉罢访。吴群同志始终心系群众,在接待申诉人来访时,他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始终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茶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一句再见送客”,尽自己最大可能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他身居要职,甘愿清贫,40平米的陋室一住就是20余年,自己并不宽裕也慷慨接济他人,即使在生病弥留之际,也一再叮嘱家人“不要向组织提任何要求,不要给组织增加负担”。吴群同志用短暂的一生诠释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一名优秀检察官的真谛。
校党委书记姜利军在报告会结束时指出,吴群同志的一生虽没有特别惊天动地的业绩,但他本着对理想信念的矢志不渝,对检察事业的无比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无限深情,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深刻诠释了一位检察干警身怀爱民之心、恪尽为民之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有力彰显了一名领导干部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道德情操,是校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光辉榜样。他号召我校广大党员和干部要以学习吴群同志先进事迹为动力,牢固树立和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摄影 孟诗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