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份我校共发生案件5起。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11月7日,东校区一学生在21号学生宿舍楼车库内丢失“捷安特”自行车一辆;
2.11月9日,东校区一学生早晨九点起床时发现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被盗;
3.11月27日,东校区一学生在图书馆六层自习室上自习,中途有事外出回来后,发现放在桌子上的手机被盗。
本月安全提醒:
1.因东校区学生宿舍楼所使用的自行车库无人看管,请同学们在此处存车时要使用质量好的车锁;
2.在图书馆、教室等公共场所有事暂时离开时,请注意将个人物品保管好,以免丢失;
3.同学们离开宿舍外出时,如果室内仍有同学休息,一定要提醒休息的同学将房门插上,不能怕麻烦,犯罪分子入室行窃一般都发生在同学在床上休息且房门不插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