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整体推进分批实施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时间:2010-11-03浏览:998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校党字[2010]27号)文件精神,经929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 决定按照整体推进、分批实施的原则,首批对商学院、管理学院、商务学院、政治学院、发展规划处、棉花工程研究所的原行政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日前,在监察审计处召开的审计准备工作会议上,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姚厚贵指出,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维护财经纪律,为考察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的需要;是检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具体成效,测试遵守财经制度的实际状态,监督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进展的需要;是鞭策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制度、认真践行制度、有效运用制度和不断完善制度,全面提高我校制度化建设水平的需要。他要求各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会上,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处处长赵大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程序等工作进行了部署。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审计处副处长陆亚空对审计组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已完成审计准备阶段,进入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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