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出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

时间:2010-06-18浏览:765

 

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处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维护财经纪律和为考察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据,近日,我校制订了《安徽财经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目的在于弄清被审计对象在职期间所在部门或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对被审计对象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明确被审计对象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中存在问题应负的责任。

《安徽财经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行办法》所称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学校财务、资产管理、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后勤服务以及其他处级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和学校认为有必要进行审计的人员,在离任时必须接受审计,并对其任期内的经济活动负责。本办法针对不同岗位特点明确规定了不同的审计重点。

为了推动和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学校成立安徽财经大学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由分管审计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和校办公室、组织、监察、审计、人事、财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定期研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时解决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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