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院长刘永伟参加第四届全国法律硕士教育论坛

时间:2008-02-25浏览:1356

 

12021日,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暨第四届全国法律硕士教育论坛在深圳召开。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李军、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曾宪义、副秘书长姜晶以及吴汉东、沈四宝、何勤华、贾宇、付子堂等部分委员和来自全国80所具有法律硕士培养资格的培养单位的代表共120余人出席会议。我校法学院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刘永伟教授代表我校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在职法硕知识产权方向培养方案和法硕评估方案的有关情况,并集中围绕在职法律硕士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化方向设计、法律硕士论文写作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刘永伟教授在会议上作了题为《法律硕士的基本功:司法解释》的专题发言,得到与会代表的认同。(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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