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与海宁市外经贸局签订了共建“海宁外贸人才实习(培训)就业基地”的合作协议,约定每年由我校选送一定数量的国贸专业方向毕业生前往海宁市外贸出口企业实习、就业,海宁市政府报销往返车票,并给学生补贴,实习期间由企业提供食宿。
在去年合作的基础上,双方及时沟通协商,海宁市进一步规范了学生实习就业的程序,完善了引进人才的措施,提高了人才引进待遇,为毕业生安心在海宁市实习就业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我校则加强了对此事的宣传,有许多本科生和两名硕士生自愿报名前往实习就业。不久前,海宁外经贸局还专门向国家商务部汇报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商务部对我校与海宁市“校企合作,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推进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工作成效和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校和浙江省海宁市学生实习就业合作关系的深化,既加强了学生的实践锻炼,解决了学生的就业出路,又符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