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12-08浏览:1444
近日,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授予我校法学院“2001-2005年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该院副院长唐启光副教授被评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