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经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系列论坛之法理篇圆满结束

时间:2006-04-13浏览:1273

4月12日下午,由校学生经济研究学会主办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系列论坛之法理篇如期举行,法学院院长刘永伟等应邀出席并作专题讲座。

刘永伟以“权利、拟或义务”为题,阐述了“和谐社会并非要搞平均主义”的思想。陈岷副教授概括描述了“法制思维与法治”的关系问题。朱晓�床┦咳衔�,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使用规范的制度,并且需要用法律保证其正义。朱世龙主要从我国外交现状出发,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外交”进行论述。

在场同学还就相关问题与老师进行了交流,论坛在认真、热烈的气氛中圆满结束。(学生记者 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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