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济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教育合作协定》

时间:2006-06-16浏览:1328

    经国务院批准和授权,教育部部长周济6月15日在上海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其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代表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教育合作协定》。该协定是2006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的成果之一,也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开展教育合作的基础性法律文件之一,各方将据此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加以稳步实施。

    当天,周济在上海还分别会见了俄罗斯联邦教育部长安德烈・亚历山大罗维奇・富尔琴科、吉尔吉斯共和国教育、科学和青年政策部长努尔・乌鲁・多斯博尔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教育部长阿卜杜扎博尔・阿奇佐维奇・拉赫莫诺夫。

    在会见富尔琴科部长时,周济指出,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不断巩固和向前发展。中俄在教育领域的合作机制化并不断深化,双方在举办“俄罗斯年”活动中密切合作,成功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希望双方加强协商和相互配合。

    富尔琴科部长感谢周济部长会见,特别感谢不久前中方积极参与在莫斯科举行的八国集团教育部长对话会议,表示愿意加强合作,提升中俄教育竞争力。

    在会见多斯博尔部长时,周济表示,中吉教育合作持续发展,2006年6月9日刚刚签订了至2010年中吉教育合作协议,将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的总数扩大了一倍,中方愿意加强互换留学人员的工作,加强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的联系和沟通,并与吉方一道共同拓展教育合作的渠道。中方愿意在吉开展汉语教学方面提供支持。

    在会见拉赫莫诺夫部长时,拉赫莫诺夫感谢中方近年来给予塔教育领域的支持。各国教育部长期待今秋在北京举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教育部长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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